固定污染源废气 气态汞的测定 活性炭吸附/热裂解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警告:实验中使用的硫酸具有强烈的腐蚀性,HgCl2 标准溶液具有毒性,试剂配制过程应在通风橱内进行,操作时应按要求佩戴防护器具,避免吸入呼吸道和接触皮肤、衣物。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气态汞的活性炭吸附/热裂解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适用于加装脱硝、除尘、脱硫的燃煤电厂排放烟气中气态汞的测定。 

当采样体积为 10 L(标准状况下干烟气),检出限为 0.1 μg/m3,测定下限为 0.4 μg/m3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17.jpg

3 方法原理 

通过本标准规定的采样系统,使废气中气态汞有效富集在经过碘或其他卤素及其化合物处理的活性炭材料上,采用直接热裂解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测定吸附管中活性炭材料中的汞含量,根据采样体积,计算气态汞浓度。

4 干扰和消除

SO2、NOX 会抑制活性炭对汞的捕获,在吸附管前端加碳酸盐类化合物可去除酸性气体的干扰。

仪器和设备

6.1 采样系统

6.1.1 采样系统组成 

典型的气态汞的采样系统通常包括活性炭吸附管、采样探头、温度传感器、除湿装置、采样控制器、采样泵,

6.1.2 活性炭吸附管

6.1.2.1 两段式 

吸附管内装有两段特制的用碘或其他卤素及其化合物处理的活性炭,且每段能够独立分析

6.1.2.2 三段式

吸附管内装有三段特制的活性炭,其中加标段活性炭添加已知质量的汞,也可采用市售已经加标的活性炭管

6.1.3 采样探头

探头具备加热功能(加热温度不低于 120℃),防止烟气冷凝。

6.1.4 温度传感器

测量度在±1.5 ℃以内。

6.1.5 除湿装置

在气流进入采样控制器之前,应使用除湿装置将气流中水蒸气去除。

6..6 采样控制器

用于测定干烟气总体积,可以控制采样流量保持在±10%以内。

6.1.7 采样泵

动力应能够满足系统流量范围要求。

 6.2 测汞仪

具有热裂解单元,将样品中的汞原子化形成气态汞,采用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定量分析汞,检出限应小于 2.0 μg/kg。